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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斯递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000吨/年促进剂TMTD(福美双)和6000吨/年防老剂TMO(抗氧剂224)装置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规定,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:
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

(1)建设项目名称:山东斯递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000吨/年促进剂TMTD(福美双)和6000吨/年防老剂TMO(抗氧剂224)装置搬迁项目

(2)建设性质:搬迁

(3)建设内容:项目位于曹县化工产业园(兴达路1 号),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无新增用地,项目主要对山东斯递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000吨/年促进剂TMTD(福美双)和6000吨/年防老剂TMO(抗氧剂224)装置搬迁,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、储存系统、供水系统等。

(4)位置: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化工产业园(兴达路1 号)

二、建设单位:

单位名称:山东斯递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

地址: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化工产业园(兴达路1 号)

邮编:274400

联系人:赵新远

电话:0530-3366098

邮箱:siairchem@126.com

三、环评单位

单位名称:山东德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
单位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1号楼17层1705

四、公众意见表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规定,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
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,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
六、其他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规定,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,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。

 

 

公示发布单位:山东斯递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

公示发布时间:2024年9月9日